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首批市级特色劳务品牌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功能区党群工作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就业工作决策部署,持续推动农民工就业集成化改革,培育建设一批具有日照特色、省内知名的劳务品牌,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开展首批市级特色劳务品牌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深入挖潜细分行业工种的用工需求,打造中高端技能型劳务品牌。瞄准家政服务、生活餐饮、人力资源、养老服务、商务咨询等急需紧缺现代服务业,打造高品质服务型劳务品牌。大力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手工艺、乡村旅游等文化和旅游产品及服务,打造文化和旅游类劳务品牌。2023年,培育认定3-5个左右市级特色劳务品牌,择优推选1-2个品牌参加省级评审认定。

二、认定条件

市级特色劳务品牌指立足本地产业发展和地域文化特色,由行业协会、龙头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市场主体培育打造,运营管理规范、劳务规模较大、技能素质较高、示范带动作用突出,社会和经济效益显著的领军劳务品牌,如“日照海洋预制菜加工工”“日照港口装卸工”“莒县刘官庄吹塑工”“日照绿茶制茶人”“日照钢铁工”等。具体条件如下:

(一)创建单位为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机构,诚信经营,信誉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和未了结的法律、经济纠纷。

(二)拥有独立的劳务品牌名称或注册商标等区别性标识,区域或行业特色明显,品牌特色鲜明。

(三)品牌劳务就业规模和就业输出渠道稳定,年自用或输出劳务人员不低于500人(推荐省级评审需1000人以上),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6个月以上(截至申报月份)。

(四)立足品牌和产业,积极开展特色技能培训、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评价,培训效果显著,年培训人数不低于300人(推荐省级评审需500人以上)。

(五)创建单位和输出单位运营稳定,制度健全,管理和服务规范。劳务人员权益保障充分,劳务关系和谐,劳务收入稳定,近三年无劳动保障违法记录。

(六)具有中长期品牌发展规划,注重品牌文化建设和宣传,运用网络、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品牌宣传活动,近两年有典型宣传案例和事迹。

三、认定程序

(一)单位申报。由申报单位对照评选标准,填写《市级特色劳务品牌认定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以下材料:1.创建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2.工作开展情况和主要业绩、荣誉、特色;3.市级特色劳务品牌劳务人员花名册(附件2);4.《市级特色劳务品牌认定信誉承诺书》(附件3);5.其他佐证材料。

(二)初审。各区县、功能区按照申报单位属地管理范围,对照认定标准和条件组织初审,遴选推荐基础条件好、品牌特色鲜明、市场知名度高的劳务品牌,形成初审意见后报市局。

(三)评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区县、功能区推荐的劳务品牌进行审核、综合评审和实地考察后,确定市级特色劳务品牌入围名单。

(四)认定。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对入围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市级特色劳务品牌”名单并授牌。

四、退出机制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市级特色劳务品牌认定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市级特色劳务品牌原则上每两年开展一次复查,存在以下情况的,撤销其资格。

(一)出现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行为记录的;

(二)稳定吸纳和输出劳务人员数量低于认定标准的;

(三)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四)其他已不具备市级特色劳务品牌条件的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特色劳务品牌认定工作是推进我市劳务品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区县、功能区要高度重视,加快构建职责明确、协同配合、运行高效的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各区县、功能区要至少报送1个本区域特色的劳务品牌。

(二)加强审核推荐。各区县、功能区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申报材料初审核实工作,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三)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引导创建单位增强品牌意识,加强品牌文化建设,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宣传渠道,围绕品牌项目、品牌人物、品牌活动开展全方位宣传推介,通过拍摄主题宣传片、选树品牌形象代言人等方式讲好品牌故事。组织开展以劳务品牌为主题的展示交流、技能竞赛、劳务协作等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请各区县、功能区于7月3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指定邮箱:1.市级特色劳务品牌认定资料和相关佐证材料(每个品牌的所有申报材料生成1个压缩文件,同时报送WORD版和盖章后的PDF扫描版,文件名:区县(功能区)+劳务品牌名称);2.各区县、功能区劳务品牌建设工作基本情况(主要包括特色经验、工作成效、存在问题、意见建议);3.各区县、功能区劳务品牌名录(同时报送WORD版和盖章后的PDF扫描版,详见附件4)。

联系人:周义翔  国  辉

电  话:0633-8866127

邮  箱:rzggzp@rz.shandong.cn

    

附件:1.市级特色劳务品牌认定申请表

          2.市级特色劳务品牌劳务人员花名册

          3.市级特色劳务品牌认定信誉承诺书

          4.劳务品牌名录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市场服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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